推事是古代中国对 审判官的一种称谓,其职位相当于现代的“法官”或“审判员”。推事主要隶属于大理寺,负责审判案件和详慎用刑等事务。在宋代,推事还分为左右两职,左管断刑,右管治狱。至清末司法改革时,推事这一称谓被正式确定为法官,并沿用到民国南京政府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