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对制度有哪些
查对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医嘱查对制度
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每日总对,包括医嘱单、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级别、过敏、隔离等),设总查对登记本。单线班处理的医嘱,由下一班负责查对。
各项医嘱处理后,应核对并签名。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其次人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经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完毕,医师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对有疑问的医嘱须经核实后,方可执行。
发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发药、注射、输液等必需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留意”。
三查:备药时与备药后查,发药、注射、处置前查,发药、注射、处置后查。
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药品有效期。
一留意:留意用药后的反应。
备药时要检查药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标签是否清楚;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注射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瓶(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等。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备药后必需经其次人核对,方可执行。
麻醉药使用后须保留空安瓿备查,同时在毒、麻药品管理记录本上登记并签名。
输血查对制度
抽交叉配血查对制度:仔细核对交叉配血单,患者血型化验单上的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由值班医师帮助)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输血前需经两人核对无误方可执行,并由两人在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签全名及执行时间。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24小时,以备必要时检查。
护理查对制度
护理查对制度是确保患者安全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关键措施之一。它涉及患者信息、药物使用、医疗设备操作等关键环节的严格核对、确认和审查。
护理查对制度包括医嘱核对与处理制度、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标本采集查对制度等。
临床科室查对制度
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诊断等。
医师在进行各种检查或治疗操作前,应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及部位。操作前必须全面检查器械用品等是否适宜及完好。
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时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药物使用查对制度
使用药物前应检查药品质量、有效期和批号,做到三不用:不用标签不清或无标签药物;不用变色、混浊、沉淀药物;不用可疑(剂量、药名不清)药物。
药物摆放后必须经2人核对(即摆放者、发放者各自核对),无误后方可发给患者。
发药时再次核对患者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及用法。正确指导患者服药,如饭前药、饭后药、餐中药、服药顺序及注意事项。特殊药物如抗心律失常药、利尿药、激素、抗菌素等,必须做到在受控状态下给患者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