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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噪音扰民

2025-01-12 22:31:52

噪音扰民通常指的是所产生的声音超过法定标准,对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造成干扰的现象。具体来说,以下情况属于噪音扰民:

超过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声音

居民区噪音标准: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特殊区域:如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其他特定功能区域: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

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夜间定义: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

例外情况:抢修、抢险施工作业或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需取得相关证明并公告。

在公共场所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装修施工在禁止时间内进行

禁止时间:晚上六点到次日早上八点。

其他违反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

综上所述,噪音扰民主要包括超过法定噪声排放标准、在夜间进行噪声施工作业、在公共场所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噪声、在装修禁止时间内施工以及其他违反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