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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

2025-01-16 23:07:56

人事档案可以存放在以下地方:

就业单位:

如果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档案一般存放在自己工作单位。

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对于尚未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档案一般存放于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毕业学校:

对于在校生或应届生,档案大概率还存放在学校。如果已经毕业,但尚未找到工作,档案也可以选择暂存学校,直到落实工作单位后再进行转移。

人才市场:

许多社会上工作的朋友会选择将人事档案存放在各地的人才市场进行托管,特别是对于在私人企业、民营企业或个体经营户公社工作的人,以及暂时没有找到稳定工作但户口所在地位于该地区的人。

原工作单位:

如果毕业生在毕业后进入国有企业、国有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单位工作,档案通常由这些单位直接保管。

区档案馆:

一些区档案馆保存的人事档案包括已故市管干部档案、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民办教师档案和死亡教师档案。

建议

确认单位权限:首先确认自己的工作单位是否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如果有,建议将档案存放在单位。

选择专业机构:如果没有工作单位或单位没有档案管理权限,建议选择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进行托管。

及时转移:一旦找到工作或有新的档案存放需求,应及时将档案从学校或原存放地转移到新的存放地点,以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保持沟通:在档案存放过程中,保持与学校、工作单位及人才交流中心的沟通,确保档案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