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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哺乳假多久

2025-01-17 08:46:52

山东省的哺乳假规定如下:

基本哺乳假:

不是晚育的情况下,至少98天。

晚育哺乳假:

晚育的情况下,至少158天。

难产哺乳假:

在98天或158天的基础上再增加15天。

多胞胎哺乳假: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哺乳期哺乳假:

在宝宝出生后的一年,每天有两次0.5小时的授乳时间,每天合共1小时,可以合并使用,也可以分开用。

因此,山东省的哺乳假至少为98天,具体天数取决于是否晚育以及生育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企业,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