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程序怎么走
2025-01-04 18:51:47
办理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
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也可以是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聘请的律师。
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附上所有必要的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明、健康证明、家庭情况证明等。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负责案件的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
提交申请的部门会根据案件的阶段(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来决定。
审查决定
办案机关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会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同意取保候审的,会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
选择保证方式
被取保候审人需要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通常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具体数额根据案件情况和个人经济状况确定。
保证人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并有固定住处和收入。
执行措施
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取保候审措施。
执行时,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取保候审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包括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不从事妨害诉讼的活动等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取保候审期满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将保证金退还给被取保候审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建议:
在申请取保候审时,建议详细说明申请理由,并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以提高申请成功率。
选择保证人时,应选择与案件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的人,以确保保证的有效性。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免影响取保候审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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