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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怎么认定

2025-01-06 13:34:07

在刑法中,“多次”的认定通常涉及不同的概念和情境,以下是针对不同罪名的“多次”认定方式的总结:

作为犯罪构成要件意义上的“多次”

概念:每一次具体行为均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法,因行为人在法定期限内实行“多次”违法行为,而由刑法规定为犯罪。

适用:例如,盗窃罪中的多次盗窃,在一定期限内多次盗窃未达到数额较大的行为,其社会危害性不比单次数额较大的盗窃行为小。

作为法定加重处罚情节意义上的“多次”

概念:每一次具体行为都构成犯罪,因“多次”犯罪而由刑法特别规定,将其作为该罪的法定加重处罚情节。

适用:例如,抢劫罪中的多次抢劫,每次抢劫行为都构成犯罪,基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客观危害以及与“惯犯”“常习犯”的属性密切相连等原因,对多次抢劫行为人适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作为评价犯罪行为罪质意义上的“多次”

概念:情况较为复杂,每次行为可能是违法行为,也可能是犯罪行为。法律或司法解释将次数作为法定加重情节的附加条件,降低其他标准,从而以法定加重处罚情节论处。

适用:例如,在盗窃罪中,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特定罪名的“多次”认定

寻衅滋事罪:如果达到了三次以上,通常就认定为多次。也就是说,当事人如果做出了寻衅滋事的行为,如果只是一次或者是比较轻微的行为,那么通常还不会构成寻衅滋事罪,一般就是按照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但如果是达到了三次以上,那么就有可能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立案。

盗窃罪: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多次盗窃”是指行为人在2年内连续3次或3次以上进行盗窃。这里的关键是“连续”和“3次或3次以上”,也就是说,只要行为人在2年内实施了3次及以上的盗窃行为,无论每次盗窃的财物价值大小,都可能被认定为“多次盗窃”。

建议

在具体案件中,认定“多次”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客观危害、行为方式、时间间隔、地点等因素。对于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并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