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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居住证要什么条件

2025-01-09 15:09:01

办理居住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主要包括:

合法稳定居住:

在本市有合法稳定的住所。住所证明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是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合法稳定就业:

在本市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并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六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的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六个月以上。

连续就读:

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连续就读满半年。

居住登记:

需要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完成居住登记,且登记时间满半年。

其他条件:

包括持有本市居住地址的有效“粤居码”满半年,近一年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房屋,以及在宾馆、酒店、旅店等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满半年等。

代为申领: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需要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材料提供: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这包括居民身份证、相片、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建议您在办理居住证前,仔细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和证明,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