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病退
2025-01-10 03:39:00
办理病退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以下是可以办理病退的具体情况:
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痪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
出院后医疗期满,可以办理病退。
精神类疾病
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可以办理病退。
工伤或职业病致残等级到达1至4级
可以办理病退。
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
如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小于50%、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三份之四、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等,可以办理病退。
年龄和缴费年限要求
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
医疗期满或病情稳定
申请人需要在医疗期满或病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进行鉴定。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需要经过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单位申报和审核
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的医疗报告、检查结果和治疗记录,并经单位初审后报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审查,缴纳鉴定费后参加鉴定。
特殊工种或因病致残
特殊工种可以提前5年退休,其他因病或外因致残的情况需满足一定条件。
建议患者在申请病退前,先咨询当地人社局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