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什么是出的
2025-01-10 08:37:09
判决书是指 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它是法院在审理案件后,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对案件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文件。判决书应当明确阐述案件事实、证据、理由和法律依据,以及判决结果,并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具体来说,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查明和认定的案件事实,通过适用法律,以国家审判机关的名义,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判决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它处理的是实质问题,决定权在于审理的法官。在刑事案件中,判决书认定被告人是否犯罪,需要承担什么样的刑罚;在民事案件中,判决书认定借了多少钱,要还多少钱,是否准予离婚等实体问题。
判决书的制作,在形式上应当具备规范性、创新性、公开性、法律性和准确性的特点。判决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包括标题、编号、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法院认定的事实和理由、依据、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等内容。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审结案件,并作出判决书。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