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寒期供热不达标热企将受罚
2025-03-31 11:09:00
本报讯(记者肖劲彪)随着哈市气温逐渐回暖,城市供热已进入末寒期,近期,室外温度冷暖交替频发,去冬今春供热期到了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近期,部分供热区域出现居民室温降低的现象,部分群众反映供热质量下降。近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切实加强末寒期供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供热企业应合理调控运行参数,保障居民室温不低于去年11月底至12月初标准。遇到降温天气,提前提高运行参数,做好提前蓄热,确保居民室温不降低。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做好居民供热质量投诉日分析、日调度和日解决工作,确保居民供热质量投诉持续降低。
各区、县(市)供热主管部门要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明察暗访,督促企业及时调整供热参数。要加强末寒期访民问暖工作,在保证民声热线供热质量投诉案件入户走访全覆盖的基础上,针对网民反映具体点位、各级转办和各种渠道了解到的供热质量问题入户走访,了解实情,解决群众用热诉求。
对不执行政府指令、供热质量滑坡、供热服务态度生冷硬差的供热企业,要采取约谈主要领导、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扣减考核分值、考核降等降级、通报批评并送达其上级主管部门、媒体曝光等一系列行政手段予以惩戒。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供热执法,坚决杜绝执法讲人情、宽松软和零执法,对末寒期发现的违法违规供热行为,实行上限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