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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转让+要约收购:A股控制权交易的主流进化

2025-07-27 16:16:00

文 | 泽香并购

组合式收购方案正成为上市公司控制权交易的新标配,在2025年中国资本市场的并购潮中,协议转让与要约收购的混合使用率已突破七成。

7月17日,神剑股份(002361.SZ)公告显示,芜湖市国资委通过协议受让8.33%股权+表决权委托方式,以4.12亿元总价拿下公司控制权。同日,观想科技(301213)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以协议转让方式向私募机构致远资本出售5%股权,折价率达20%。

而在前一天,ST威尔(002058)宣布以5.46亿元现金收购紫江新材51%股权实现跨界转型,英集芯则通过产权交易所竞得蕊源科技15%股权开启“渐进式整合”。

这些交易揭示了一个共同特征:协议转让与要约收购的组合运用已成为A股控制权交易的主流方案。这种混合模式正重构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并购生态。

01 市场新常态,控制权交易的混合方案崛起

2025年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为控制权交易提供了更清晰的制度框架,特别是第十二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认定标准的规定,直接影响了收购方案的设计逻辑。

资本市场的实践反应更为敏锐。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交易中,超过70%采用协议转让结合要约收购的组合方案。这一比例较三年前提高了近30个百分点。

在神剑股份案例中,原控股股东刘志坚通过协议转让8.33%股权给芜湖远大创投,同时将持有的剩余12.66%股权表决权委托给对方行使。

这种“股权+表决权”的结构化安排,使芜湖国资以8.33%的实际持股获得了20.99%的表决权,大大降低了控制权获取成本。

同样具有代表性的是英集芯收购蕊源科技15%股权的案例。行业普遍将其解读为 “投资参股-协同验证-全面控股”分步走策略的起点。

这种渐进式路径既规避了一次性高溢价收购的风险,又为后续潜在的要约收购埋下伏笔。

02 优势共振,混合方案成为主流的内在逻辑

协议收购与要约收购的结合能最大程度平衡效率与合规。协议转让面向特定股东,可实现控制权的快速锁定;而部分要约面向公众股东,满足监管对公平性的要求。

在泰林生物的案例中,实控人叶大林与倪卫菊之间的协议转让定价采用前一交易日收盘价80%的折扣机制。这种灵活性在要约收购中难以实现,却为控制权转让提供了关键润滑。

组合方案在收购成本控制方面优势显著。观想科技的案例中,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以44.14元/股协议转让5%股份,较市价折让20%。若采用全面要约方式,通常需支付市场溢价,成本将大幅增加。

混合方案还能有效应对监管对投资者权益变动的严格要求。2025年1月证监会发布的《法律适用意见》,明确将投资者权益变动统一为触及5%或1%整数倍的“刻度标准”。

这种结构化的交易设计,使收购方能够精确控制权益变动节奏,避免因触发阈值而被迫履行披露和限售义务。

03 方案创新,交易结构设计的突破演进

“分步收购”结构成为混合方案的核心创新。英集芯入股蕊源科技15%被业界视为渐进式整合的起点。这种设计既规避了高溢价收购的财务风险,又保留了未来发起全面要约的主动权。

神剑股份交易中采用的“协议转让+表决权委托”模式代表了另一种创新。通过将剩余股份表决权委托给收购方,芜湖远大创投仅以8.33%的实际持股就获得20.99%的表决权。

这种结构大幅降低了控制权获取成本,避免因一次性大比例转让触发全面要约义务。

在ST威尔跨界收购紫江新材51%股权的案例中,则呈现现金收购与业绩对赌的组合创新。交易对方承诺2025-2027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550万、7850万和9580万元,这种安排显著降低了跨界并购的不确定性。

紫江新材曾多次IPO失败的经历也表明,借道上市公司收购实现“类上市”正成为未上市企业登陆资本市场的新路径。

04 监管适配,新规引导交易方案进化

2025年监管政策的关键变革成为混合交易方案盛行的催化剂。证监会1月发布的《法律适用意见》明确投资者权益变动采用静态持股比例“刻度标准”。

新规规定权益变动只需在触及5%或1%整数倍时履行披露义务,且被动触及无需限售,由上市公司统一公告股本变化导致的持股变动。这一变化极大简化了收购方的操作复杂度。

6月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修正)》进一步优化了控制权变更认定标准。

新规将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后36个月内购买资产导致主营业务根本变化的情形纳入监管,促使收购方更倾向于采用分步走的交易方案。

证监会同步推动的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规则,特别强调“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持股比例5%以上的机构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

这一政策导向直接促进了协议转让方式的活跃度,使更多专业投资机构通过受让5%以上股权深度参与公司治理。

05 趋势展望,资本并购市场的格局重塑

混合交易方案的盛行正在深刻改变资本市场的并购逻辑。对国资而言,这种模式成为战略新兴产业布局的高效工具。芜湖国资委通过控股神剑股份和埃夫特两家上市公司,参股七家产业链企业,构建了完整的产业投资版图。

对民营企业,混合方案提供了市值管理和业务转型的创新路径。ST威尔收购紫江新材51%股权,实现从汽车检具到锂电池材料的跨界转型;观想科技则通过协议转让引入专业投资机构优化股东结构。

对投资机构,这种交易结构创造了“参股-赋能-退出”的价值实现闭环。致远资本通过折价受让观想科技5%股权成为重要股东,未来可通过参与公司治理提升价值,再通过二级市场或协议转让实现退出。

随着证监会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控制权交易市场将更加透明规范。但混合交易方案的核心优势——灵活性与合规性的平衡——仍将使其保持主流地位。

渐进式控制权转移正在成为资本运作的新智慧。芜湖国资拿下神剑股份控制权后,这家聚酯树脂制造商的银行授信额度预计提升30%,为其珠海生产基地新增10万吨产能铺平道路。

而ST威尔跨界收购紫江新材的5.46亿交易背后,宁德时代选择清仓退出,比亚迪则继续持有3.87%股权。

资本的选择分野预示着不同机构对产业链整合的差异化判断。随着协议转让与要约收购组合方案成为主流,更多控制权交易将在效率与公平的平衡木上,走出中国式并购的特色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