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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债需要什么材料

2025-01-11 19:32:21

追讨债务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当事人身份证明

自然人: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债权凭证

借据、欠条、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

还款证据

银行转账记录、汇款凭证、收发货凭证等,证明债务人已偿还部分或全部欠款。

担保材料

担保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书面担保协议或包含担保条款的合同。

抵押物证明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诉讼时效证据

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据,以及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共同被告证据

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若债务涉及共同被告。

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证据,若债务涉及公司股东。

其他相关证据

证人证言:无利害关系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若涉及财产保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若债务涉及银行存款,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如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等。

法律依据

支持债权人主张的法律依据,如合同条款、法律规定等。

其他辅助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