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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文书有哪些

2025-01-12 23:00:52

立案文书根据案件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民事案件立案材料

起诉状 :由原告签名或盖章。

主体资格证明

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

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

送达回证:

在立案庭填写。

当事人地址确认书

受理案件通知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他人诉讼的,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律师诉讼的,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

刑事案件立案材料

起诉状:

公诉案件由检察院提供起诉书,自诉案件由原告提交起诉状。

主体资格证明

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关证明文件。

授权委托书

受委托代为起诉的,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

公民代理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律师代理的,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证明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

证明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相关证据材料,如报案材料、法医鉴定等。

其他相关文书

立案决定书:

由人民检察院出具,是立案决定的依据和凭证。

立案通知书:由人民检察院出具,通知立案结果。

不予受理裁定书:当案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时出具。

驳回起诉裁定书:当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时出具。

以上是立案过程中可能需要的文书种类,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案件具体情况而异。请根据当地法院或检察院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应的立案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