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如何分类
2024-12-27 17:17:03
物权法对物权的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自物权与他物权
自物权:权利人对自己所有的物享有的权利,即所有权。
他物权:权利人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权利,如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动产物权:以动产为客体的物权,如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
不动产物权:以不动产为客体的物权,如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
主物权与从物权
主物权:可以独立存在的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从物权:从属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所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全面支配的物权。
限制物权:对标的物在特定方面进行支配的物权。
有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
有限物权:有预定存续期间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
无期限物权:没有预定存续期间,永久存续的物权,如所有权。
民法上的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
民法上的物权:在民法典中规定的物权。
特别法上的物权:在土地法、海商法等特别法中规定的物权。
这些分类有助于明确物权的性质、效力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