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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如何分类

2024-12-27 17:17:03

物权法对物权的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自物权与他物权

自物权:权利人对自己所有的物享有的权利,即所有权。

他物权:权利人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权利,如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动产物权:以动产为客体的物权,如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

不动产物权:以不动产为客体的物权,如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

主物权与从物权

主物权:可以独立存在的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从物权:从属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所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全面支配的物权。

限制物权:对标的物在特定方面进行支配的物权。

有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

有限物权:有预定存续期间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

无期限物权:没有预定存续期间,永久存续的物权,如所有权。

民法上的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

民法上的物权:在民法典中规定的物权。

特别法上的物权:在土地法、海商法等特别法中规定的物权。

这些分类有助于明确物权的性质、效力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