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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有什么规矩

2025-01-10 16:12:55

关于高利贷的规矩,可以总结如下:

禁止高利放贷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利率限制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若超过此限度,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

复利计算

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若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且其利率超出法律规定的限度,则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利息约定不明

若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视为没有利息。若约定不明确且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则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提前还款

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利息支付

若借贷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则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4倍。若约定利率违反上述规定,则一般被界定为高利贷。

高利贷的界定

通常认为,借贷的利率只要超过或者变相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即构成高利贷。高利贷本身并不入罪,但不受法律保护。

违法行为

高利贷行为可能涉及违法行为,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暴力催收等,这些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综上所述,高利贷的规矩主要包括禁止高利放贷、设定利率上限、禁止复利计算、明确利息约定、允许提前还款、规范利息支付、界定高利贷行为以及打击违法行为等方面。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