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博物馆 招聘公告!
酒泉市博物馆为国家二级博物馆,为进一步做好文物安全、免费开放等工作,根据《酒泉市博物馆职工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员2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博物馆工作,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团队协作和服务意识,能接受夜间值班工作;
3.50周岁以下,男性,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胜任安全员工作职责;
5.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及持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初级/中级)者优先考虑;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说明
1.负责消防监控室值班值守,做好安防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监视、操作及防火巡查工作。
2.负责做好室内外安全巡查检查、出入口安全管理。
3.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四、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及休假时间根据《酒泉市博物馆职工管理办法》《酒泉市博物馆职工工资核定标准》及《酒泉市博物馆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确定。试用合格后,用人单位和个人按比例缴纳社会保险金。
五、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选拔、择优录取的方式,按照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及政审、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政审合格后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满(1个月)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9日至4月15日。
2.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酒泉市博物馆综合部(酒泉市盘旋西路10号)。
3.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原件(审查完后归还)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报名,报名时需正确填写《酒泉市博物馆招聘登记表》(附件)。
七、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由酒泉市博物馆组织人员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应聘人员的招聘工作。
八、确定聘用人员
1.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招聘工作小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结果在酒泉市博物馆微信公众号、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招聘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经酒泉市博物馆馆务会研究确定聘用。
2.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本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当月由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参照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体检标准),及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的相关意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需参加酒泉市博物馆举办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与酒泉市博物馆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九、其他
1.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酒泉市博物馆所有。
联系人:薛星阳联系电话:0937-2650318
附件1:酒泉市博物馆招聘登记表.doc
附件2:承诺书.doc
酒泉市博物馆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