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公告
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的公告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严厉打击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涉嫌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进行严格审核,以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运行,现就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审核工作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以及鄂尔多斯市相关部门要求,自即日起,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进一步加大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即买即提住房公积金立即过户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核查力度,联合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税务、民政等部门,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同时要求提取人夫妻双方共同到柜台配合核查。
二、进一步加大对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对缴存职工伪造各类证明、提供虚假材料、虚构住房交易等涉嫌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列入住房公积金失信名单,影响职工以后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已经发生骗取住房公积金事实的,将限期退回提取金额,并将其加入黑名单,1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5年内不得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涉嫌违规提取行为的,将向所在单位及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工作
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持续对不同类型的违规提取行为进行严格稽核审查,一经查实,对违规行为通过中心官网向社会公开曝光。同时,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所有业务均按照中心对社会公开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要件依法办理,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及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请广大缴存职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不实宣传,严防诈骗陷阱,以免给自身的财产、信誉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欢迎广大缴存职工和社会公众监督举报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0477-8189622、0477-8588106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9月5日
来源: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