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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无效的哪些情形

2025-01-13 05:46:59

票据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票据行为无效

票据行为本身因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要件而不产生票据效力,例如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等行为中的单个或数个行为无效。

票据金额问题

票据金额大小写不一致。

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更改。

票据记载事项缺失

票据未记载或欠缺绝对应记载事项,如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金额等。

票据伪造或变造

票据的伪造、变造行为无效,且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签章问题

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如出票人签章仅有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名章,或者单位印章非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其他情形

票据上未标明“票据”字样、缺乏支付委托、金额不确定、缺乏付款人或收款人信息、缺乏出票日期或出票人签章等。

使用非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

票据权利时效超过。

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票据。

总结:

票据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票据行为无效、票据金额问题、票据记载事项缺失、票据伪造或变造、签章问题以及其他一些特定情形。了解这些情形有助于在实际操作中避免票据无效的风险。